保监会将开展风险案件防控有效性现场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保险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摸清保险机构发生案件原因、案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业提高风险案件防控能力,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称,将开展风险案件防控有效性现场检查。
中国保监会、各保监局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分别选取不少于1家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机构或省级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各保监局可组织辖内机构先行自查,再进行现场检查。本次检查的时间安排、报告要求服从保险机构风险防控有效性专项检查的总体工作安排。
通知称,风险案件防控有效性检查要以评估案件防控有效性为工作重心,深入检查导致案件防控体系失效的公司治理、财务及偿付能力管理、业务管控、资金运用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各保监局要切实加强现场检查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结合辖内机构案件防控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要围绕被查机构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力求做到查深、查透、查实,确保检查效果。要依法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保监会有关现场检查的纪律规定和保密要求,自觉维护监管部门形象。
(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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