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龄安康工程”发挥大作用
2015年初,家住山东省章丘市文祖镇的76岁老人李本林(化名),买东西时因雪后地滑,不慎摔断右腿,住院花费1.6万多元,给家里增加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后来家人想到2014年8月老人曾在保险公司投保过一个专门给老年人的保险,于是报案索赔。案情确认真实后,承保公司中国人寿立即给老人送去了5000元的补偿款。李本林激动地说:“没想到买了这个‘银龄安康’,还真是救了急,感谢政府,感谢保险公司,感谢‘银龄安康’。”
李本林所感谢的“银龄安康”,是山东省专门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开展的一项保险创新。该保险项目是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助和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方式,来应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保险机制。
通常情况,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较高,属于高危群体。保险公司对承保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兴趣不大。对此,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表示,妥善应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商业保险机构应该有所作为,而且大有可为,只要我们能够开动脑筋,狠抓创新,切实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就肯定能够找到一个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途径,进而使商业保险在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在山东保监局的指导下,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结合老年人自身特点和经济能力,将小额人身保险与老年人意外风险保障结合起来,设计了“银龄安康”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以下简称“银龄安康工程”)。同时,山东保监局以及有关保险公司,加强与山东省各级政府老龄办的政策对接,在全省各地联手推动,使得该项目在全省各地市全面铺开、快速发展,成为借助商业保险解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银龄安康工程”开展以来,得到了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山东保监局和各级老龄办指导帮助下,保险的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层次水平不断提升,累计参保2800余万人次,累计支付赔款超过3.5亿元,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老年人的赞誉和肯定。
低保费,广覆盖,真正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据介绍,“银龄安康工程”投保人只需每年支付20元至100元的保费(每份20元,最高投保5份),就可以获得1万元至10万元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障,2000元至1万元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障。由于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特点,山东老年人群体的参保覆盖率逐年提高。2013年,全省老年人参保率就达36.34%,其中日照市的参保率为57%,东营市的参保率达90%。
立足服务民生,缓解了各方压力。该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运作模式,以小保费承担大保障,充分体现了“银龄安康工程”惠民利民属性,构建起了政府、公司、老年人三方合作共赢的良好机制,有效填补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的空白。2015年,山东全省“银龄安康工程”参保570万人次,为1.5万人次支付赔款8489万元。伴随着惠及面持续拓宽,有效减轻了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切实发挥出养老保障“安全网”的作用,“银龄安康工程”成为协助政府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服务老年民生的有力助手。
形成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的合力。据统计,目前山东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2000万,占总人口的20%,未来10年全省老年人总量将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银龄安康工程”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又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8月,菏泽市鄄城县74周岁村民许某,饭后骑电动三轮车出门时不小心摔入路边近两米深的沟渠内,造成头部颅骨骨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核实,该村民投保“银龄安康”保险共计5份,保险金额共计2万元。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将理赔款送到投保人家属手里。
打造民心工程,做好政府“帮手”。“银龄安康工程”开展以来,保险公司员工下基层、走村居、入门户,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随着参保覆盖的扩大,基层单位每天都能接到老年人的理赔报案。为此,中国人寿组建专职服务队伍,按照当地服务人口规模的一定比例配置专职人员,专项负责承保办理、咨询服务、协助理赔等,成为政府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有力“帮手”。
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对老年人参保群体、赔付数据的收集分析,他们将继续深化这一创新项目,不断优化产品组合、丰富保障责任,推动承保年龄由50岁-80岁扩大到所有年龄段的老年人,推动人均保障额度不断提升,并结合护理责任保险探索开发创新产品,以求深入探索完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机衔接的新思路,推动保险服务与社会管理深度互通,切实把“银龄安康工程”打造成为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品牌工程、民心工程。
记者手记:
如何积极应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是人口老龄化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社会问题。近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不仅为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了制度依靠,也为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加了把劲。创新于山东的“银龄安康工程”,以小保费承担大保障,构建起了政府、企业、老年人三方合作共赢的良好机制,形成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老年人风险的合力,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又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可以说,这一创新机制为保险业贯彻“新国十条”以及上述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供了启发和借鉴,值得推广。
(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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