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不入险地 方能平安
每当若干电视台不约而同开始播放《西游记》的时候,我们就发现暑假来了。暑假是轻松而欢乐的,尤其是在高温的天气下,可以宅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也可以去避暑胜地观光旅游,还可以在清凉的水中游泳作乐。
但令人痛心的是,每年暑假,都是青少年溺亡事故高发期。
查阅近期的报道,就有多宗儿童溺亡的案例。7月25日,在河南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妆头村和泥车村交界处的沙河河段,4名少年下河游泳时发生溺水事件。7月26日,2名儿童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后本滩村西南角1公里外的大黑河玩耍时不慎溺亡。7月28日,呼和浩特市小黑河镇一处河沟发现一具男童遗体。7月31日傍晚,福清市沙浦镇青屿村海边,两亲兄弟意外掉进养殖场外的排洪道内,两个孩子被打捞上岸,但都已溺亡。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这样的事件,年年都在发生,年年都在提醒,但是年年都没有改善。何故?
暑期溺亡案件多发生在农村周边河道区域、荒滩水域和挖沙坑内。由于水的深浅不一,水草、旋涡、淤泥情况复杂,极易发生意外。有统计发现,发生溺亡的多为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少年。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偶然的因素,也有必然的因素。例如说,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外打工,爷爷奶奶难以随时看顾,农村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再有农村水域隐藏了若干风险等等。
从主观上来说,学生游泳技能不熟练,其风险意识不到位是主要原因。针对暑期的特点,提升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应该多部门集体发力。
在学校方面,应该在放假前、放假中对学生予以充足的警示。在当天的季节、天气和地理特点等寻找发现危险因素,将野泳危害以及暑期会发生的其他风险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或者设置在相关课程中,或者进行专门的提示,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村镇等基层组织,也应该做足功课。对于历年来频发事故的地方,如池塘、江河等进行调研,并设立一定的危险提示标志,必要的时候在高危地区,要设立和完善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实施专人巡防制度。溺水高发区如此,车祸、坠亡等事故高发区,也应如此。
而作为监护人的学生家长,也必须要负起重要责任。要知道,未成年人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湖塘等户外水域游泳是极度危险的。如果要去,也应在家长带领下到安全场所。某县发生溺亡事故后,该县教体局通过张贴发布公告、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安全的教育和管理,也是一种后续的防范举措。
此外,在加强安全意识的同时,家长们可以考虑为孩子投保意外保险。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产品非常多样,通常保障期限为1年。由于儿童险保额有限、意外险费率较低,因此,家长所要支付的保费并不高。这样在风险来临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并非是主要的。重要的是,家长通过保险认识风险,从而提高自己和孩子的风险意识,不入险地,方能平安。
(黄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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