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意外身故,阳光人寿快速赔付124万元
2月13日,阳光人寿盐城中支受理2017年首例高额理赔案件,124万的理赔款顺利打到了投保人家属账户中。
客户马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在2015年6月和7月分别投保了《阳光人寿爱随行两全保险》和《阳光人寿创富一号年金保险(分红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6年12月30日,被保险人马女士因一起交通事故意外去世。
2017年2月7日,阳光人寿盐城中支东台支公司接到客户马女士的家人的报案电话。接到报案后,阳光人寿盐城中支的理赔人员及时赶到客户家中慰问悲痛中的家属,协助家属收集所需的理赔相关资料,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理赔服务预案。经核实,预计赔付金额高达100万元以上,这是阳光人寿盐城中支2017年受理的首例高额理赔案件。
2017年2月8日,马女士家人将理赔资料递交到公司,公司当即作出了理赔决定。2月13日,124万的理赔款就打到了受益人账户中,百万理赔案件仅用了三个工作日就结案了。收到理赔款后马女士家人激动不已,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你们辛苦了!你们送来的不仅仅是理赔款,更是给我们送来了温暖和生活的希望,谢谢阳光人寿,没想到一百多万这么快就赔付了!”
保险,是一份责任,是对家人,是给自己所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的一份保障。
赔款虽然无法挽回逝者的生命,但却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一份保障和光明,让生者得到更好的生活质量。阳光人寿始终贯彻“一切为了客户”的服务宗旨,践行着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阳光人寿德州中心支公司 张小辉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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