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引导保险业精准扶贫

2016-06-03 16:57:30      点击:

日前,山东保监局与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就保险扶贫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举意味着山东保险业创新保险扶贫模式、协同打赢脱贫攻坚战进入了新阶段。山东保险业将大力开展农险扶贫、继续完善大病扶贫、面向特定人群扶贫、做好相关产业精准扶贫。

按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在制定扶贫政策、协调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等方面的职能和优势,为开展保险扶贫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当前主要是向保监局提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基础信息,配合做好工作对接,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山东保监局将立足于部门职能优势,通过支持推动保险服务扶贫开发工作,防止贫困群体“因病致贫、因灾返贫”,助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当前主要是不断推动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特色农业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指导保险机构做好大病保险承办工作等。

行业发展的新机遇

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就山东引导保险业精准扶贫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服务脱贫攻坚是保险业扶危济困本质的体现。保险是基于“大数法则”分摊风险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互助机制,体现的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价值理念。而保险业进行精准扶贫,利用风险分散的基本原则,集中有限的资金重点帮助遭遇特定风险的困难人群,正是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行业扶危济困本质的体现;保险业在服务脱贫攻坚方面具有天然优势。首先,通过保险机制,贫困人群遭遇灾害或疾病后可以获得数十倍于保费的补偿金,帮助其及时恢复再生产和生活自救,从而提高贫困人口的抗风险能力;其次,利用财政补贴购买保险这一杠杆,可以成倍放大扶贫资金的效用和惠及范围,使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再次,保险可以将积累的大量资金直接投资于一些扶贫项目,为扶贫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孙建宁特别提到了服务脱贫攻坚是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他说,近年来,山东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保险业务发展相对缓慢,很多领域还是空白。随着城市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市场的逐渐饱和,农村市场必然是行业未来发展的新蓝海。孙建宁用大量事例论证了服务农村扶贫开发,对山东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而言,不仅是完成国家布置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通过对农村市场的充分挖掘,培植新的业务增长点的重要方式。

不断探索和创新

近年来,山东保险业充分发挥在风险保障、社会管理、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不断探索和创新保险扶贫的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比如,贫困人口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患病,无法通过就业实现脱贫,必须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山东从2013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2014年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不断提高最高补偿限额及各阶次补偿比例,使政策进一步向重大疾病患者倾斜。截至2015年12月底,近22.23万大病患者受益,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水平在原基本医保基础上平均提高13.93个百分点,部分患者实际补偿比例达到80%-90%,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再比如,山东近年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目前农业保险已实现县区全覆盖,财政补贴保险品种12个,基本覆盖粮食、蔬菜、畜禽、林木等主要农业生产品种。在大力发展传统险种的同时,积极进行产品创新,生猪、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试点顺利启动,创新开发了油用牡丹保险、海水养殖保险等新型险种。2015年,山东省农业保险累计为农民提供了451.5亿元的风险保障,赔付支出8.11亿元,受益农户达到275.06万户次,农民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

此外,多家财险公司充分发挥贷款保证保险的“活血”作用,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种养殖户等推出多款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促进改善“融资难”,以“政、银、保”或“银、保”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融资近千亿元。寿险公司面向老年人开展的“银龄安康保险”,开创性地将小额人身保险与老年人意外风险保障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借助商业保险解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问题的有效途径。2015年,累计参保人数570万人次,承担风险责任582亿元,为1.5万人次支付赔付金8489万元。

结合实际 务求实效

就进一步发挥保险服务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孙建宁强调要结合山东实际,突出行业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大力开展农险扶贫。积极鼓励贫困人口参保,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特别是贫困县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田水利设施保险等,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打通精准扶贫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发展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互助合作保险。

继续完善大病扶贫。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强化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要建立专业队伍,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为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集中行业优势资源和力量,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面向特定人群扶贫。在保险产品及服务开发上,向社会贫困和基层人群倾斜,大力发展各类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小额保险产品,做好失独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特定人群的保险服务,针对低收入人群的疾病、死亡、残疾等风险提供保障,防止因意外致贫返贫。

做好相关产业精准扶贫。加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创新和发展,加强政银保合作,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利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者提供信用增级,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融资。加大保险资金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住房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险资更好地发挥在服务贫困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等领域的积极作用。

                                                              (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