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承诺一直都在
家住武城农村的李女士在2015年9月投保我司一款住院医疗补偿保险,在2017年8月份,李女士因患脑梗塞在武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为挂念着家中事务,感觉身体一见好在住院6天之后就办理出院手续。
出院后,李女士向生命人寿德州中支公司递交了理赔资料,经查看后发现李女士病情符合其所入保险中的轻症疾病,不仅能赔付住院医疗,还能赔付轻症,向李女士讲解轻症疾病的赔付以及所患疾病需要确诊180天后观察所遗留症状方予赔付,李女士非常理解条款内容,也非常支持理赔,因为在2016年李女士有过一次理赔,明白其中的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在2018年2月,李女士的180天观察期刚刚过去,生命人寿德州中支理赔人员开车上门对李女士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并送上了2018年新年祝福。
李女士特别惊讶,连连告诉理赔人员,我真忘记了还有这么一次理赔呢,一点都记不起来,我自己都忘记的干干净净,没想到你们还记得,生命人寿的理赔很有心,谢谢你们。理赔查勘结束后的第二天,理赔款5000元就打入了李女士的账户中,李女士打过电话来告诉我们,钱多钱少是小事,特别感谢生命人寿能记得我这个过了180天的案子,这件事情让我心中暖暖的,当时投保时你们的承诺确实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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