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产品实现全面升级

2015-11-19 10:48:20      点击:

今年年初在全国开展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产品升级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农业保险产品实现全面升级。据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1113日在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升级后的保险产品保障力度大幅提高,比如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纳入保险责任,并取消绝对免赔条款。

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2014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25.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66万亿元,参保农户2.47亿户次,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1亿亩,承保覆盖率接近50,主要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超过65%。但是,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发展,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涌现,原有的农业保险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风险管理的需求,影响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和功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保险责任较窄、保障水平较低、理赔条件较严成为广大农户和各方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2015年年初,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产品的升级改造。据介绍,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共涉及34个保监局辖区、15类农作物和6类养殖品种共计738个农业保险产品,22家保险公司。升级后,各方反映集中的问题得到系统性解决。

据了解,农业保险产品升级后,显著扩大了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在原有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增加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尤其是将地震列为主要责任,是其他财险产品中所没有的。养殖业保险责任由原来的列明式扩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拓展了雪灾、野兽侵袭等责任。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全国大部分省市保险金额已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平均保障水平提高10%-15%。对少部分因各种因素未能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的地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发商业性补充保障产品,确保基本保障达到国家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升级后的产品,提高赔付标准、降低理赔条件,取消了绝对免赔条款,同时提高了对农作物不同生长阶段和绝产情形下的赔付标准。此外,以农业大省为重点,保监会指导各地根据近年来风险特点、风险分布和经营情况,下调保险费率,部分地区种植业保险费率降幅接近50%。按照国务院要求,总结部分地区农业保险促进无害化处理确保社会食品安全的成功经验,将病死畜禽按政府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获得保险赔款的前提,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农户将病死畜禽主动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何浩表示,农业保险产品升级,标志着农业保险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将大幅提升农业保险产品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发挥农业保险功能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下一步,保监会将以进一步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重点,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产品管理制度,制定主要农作物保险示范性条款,完善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费率浮动机制,继续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的积极作用。

据介绍,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农共体”)成立运行一年以来达到了初期目的,让想做农业保险而直接服务客户能力不够的中小保险公司愿望得偿,为农业再保险价格的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何浩透露,目前又有10家公司想要加入农共体。

据悉,目前全国农业保险平台已经进入调试阶段。有了这个平台以后,监管部门能够很快知道各个公司经营的真实数据,能够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及时防范风险,还可以进行数据积累,为下一步农业保险产品费率厘定修订升级工作打下基础。

宫伟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