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赔付交通事故个人单笔300万元

2017-09-27 15:34:02      点击:

    近日,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支付德州交通意外事故保险金额300万元,这是山东分公司成立至今最大一笔个人理赔金,也是山东寿险业2015年较大额理赔案之一。

    去年1月,德州地区的王先生投保了“阳光人寿爱随行两全保险”和“阳光人寿附加爱随行意外伤害保险”,第一期保费2640元,基本保额20万元,自驾车意外15倍赔偿。该险种是为经常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自驾车的客户量身打造的一款返还型高额意外保障保险。去年12月12日中午,王先生驾驶自己的长安轿车前往禹城市,在途经禹城市房寺镇焦庄南引黄桥时,不慎将车辆驶入河内,连车带人掉进了引黄干渠里面。尽管公安、消防、医疗队全力实施营救,在落入河里三小时之后将王先生和桥车打捞出来,但遗憾的是王先生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接到报案后,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理赔人员立即将此事上报,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当天晚上即召开紧急会议,安抚家属并责令客户服务部专人负责,开通启动“重大理赔案件绿色通道”,力争用最快的理赔速度完成赔付。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家属和警方收集证据。经核实,该案件属交通意外,按合同约定家属可获得保险金额15倍赔付,即300万元。山东分公司第一时间将300万元理赔款支付给客户家属,为他们送去阳光的慰藉。

    自成立以来,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一直坚持信守合约、高效主动的理赔服务。截至2015年3月,阳光人寿山东分公司个团理赔1800余件,赔付金额1578万元。

(阳光人寿德州中心支公司   张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