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引导险企改善偿付能力
截至2016年8月15日,《中国保险报》记者根据各家险企官网披露数据进行统计,有61家人身险公司、65家财产险公司披露了2016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大部分险企达标
从披露的数据看,大部分险企偿付能力数据达标,但表现分化,其中部分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较高,而部分险企相应指标较低。
人身险公司中,仅中融人寿、新光海航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在100%之下,分别为-18.16%和-31.74%;财产险公司中,国泰财险二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8.89%。
对比一季度数据,人身险公司中,有47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低于一季度,有14家险企相应指标高于一季度;财产险公司中,有40家偿付能力指标低于一季度表现,24家相应指标高于一季度表现,其中,由于珠峰财险于今年开业,暂无数据对比。
对于多家险企偿付能力指标低于一季度的现象,瑞士再保险中国总裁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陈东辉对记者表示,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降受到投资端和降息双重影响,主要由于险企投资不好、资本公积下降,实际资本减少。偿付能力的下降与偿二代实施也有关系,寿险准备金评估与利率假设和投资假设的关联更紧密了。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谢志刚对记者表示,如果要与旧规则下的结果比,那就是新规则下的充足率结果更敏感,“贫富差距”会更大些,这很正常。
据记者统计,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明显好于寿险公司。数据显示,65家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平均值在731%以上。61家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平均值在268%以上。
对此,陈东辉认为,这是因为财险只受投资端影响,而且影响相对寿险小很多,财险准备金基本不受利率影响。
“新规则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计算,是分业务分别进行计算,这种规则对寿险公司的影响比对财产险公司大很多,因为寿险公司的投资占比较大。”谢志刚表示。
对于偿付能力指标过高或过低的现象,谢志刚认为,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直接含义,就是反映公司投入资本与其业务规模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低了有风险,高了是浪费,都不好。通常的经验是,如果保险公司新投入一大笔资本金,比如新注册的公司,业务来不及拓展开,资本充足率就会特别高,只说明业务没有展开,不表示规则有问题。
引导险企改善偿付能力
自2016年一季度起,中国保监会正式实施偿二代。偿二代下,要求科学全面地计量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使资本要求与风险更相关。要求守住风险底线,确定合理的资本要求;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保险行业科学发展。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而言,将会被保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由于偿付能力不足,中融人寿被保监会采取监管措施,已经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公司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股票投资。
国泰财险报告显示,截至信息披露日,其公司增资案已获保监会批复,下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将大幅提升。
记者注意到,多家保险公司已选择多种方式进行资本补充。通过保监会网站查询,自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以来,已有包括平安产险、华夏保险、泰康人寿、天安财险、前海人寿、阳光产险、阳光人寿、幸福人寿、建信人寿、安邦人寿、富德生命人寿、长安责任保险等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从而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此外,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财务再保险等资本补充渠道,也可丰富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
谢志刚认为,提升公司的偿付能力并保持合理水平,短期行为靠融资,长期和本质是靠经营好业务。偿二代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调结构,也就是尽量通过增加资本要求来限制背离保险本质的业务,鼓励对发展保险事业有利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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