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12月7日,《山东省保险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山东保险业计划保费收入年均增速15%-20%,到2020年末,全省保费收入3500亿-4500亿元,总资产争取达到6000亿-7000亿元,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力争新增15-20家各类保险公司,3-5家注册地在山东的保险法人机构,50-70家保险专业中介公司,使主体更丰富,分布更合理,服务更健全,市场体系更加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保险业承担的各类风险责任力争达到120万-150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翻一番,达到1000亿-1500亿元,使保险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诚信规范、结构优化、监管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优良、发展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纲要》回顾了山东保险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成就。“十二五”时期,山东保险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截至2015年末,按可比口径计算,山东(含青岛)保费收入2311.34亿元,较“十二五”预定目标2200亿元高111.34亿元,超额达成预期目标;保费年均增速达到17.55%,比山东省GDP增速高7.72个百分点;山东省保险法人机构从仅有1家筹建增加到4家;驻鲁保险公司从63家增加到87家;各级保险分支机构达6690家,居全国首位。二是保险功能作用显著增强。2015年,山东保险业赔付支出为622.17亿元,是“十二五”初期的2.78倍。
《纲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促进山东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深化改革创新,增强保险市场发展动力。推进保险市场组织创新,支持设立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优化市场空间布局,引导保险机构在城乡合理布局。推动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同质低效竞争。加强保险服务创新和经营管理创新,增强服务能力。
强化民生保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发扶贫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助推扶贫攻坚;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和多元化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强化保险在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中的作用,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快提效升级,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推动信用保证保险和科技保险发展,着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积极开展“三农”保险,逐步扩大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范围。
推进监管现代化,筑牢风险防范底线。深化区域保险市场监管创新,加强透明度监管,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基础建设,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完善农业保险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发挥新闻媒体、社区、学校的宣传教育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中介协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投资、精算、高端管理人才引进政策,营造发展环境。
山东保险业布局“十三五”,紧扣社会民生、扶贫攻坚和创新发展。
看点一: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十三五”时期,山东保险业将围绕幸福山东建设,扎实做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建立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等各类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保险服务格局,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人口“愿保尽保”。加强保险与扶贫政策的协调配合,将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及政策体系,探索保险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模式、新途径,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作为保险支持重点,开发针对性的扶贫保险产品,提供多层次的保险服务。支持保险机构下沉服务重心,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络,将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鼓励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用于投资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研究探索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口予以倾斜,积极开发扶贫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贫困人群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看点二:力推“养老+健康+责任”三类险别。“十三五”时期,山东保险业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推动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争取开展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省属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职业年金计划,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业产业链整合,积极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等新模式,以此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开展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完善与卫生、社保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加快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创新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康复医疗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为经济困难群体、残疾人和失独、失能高龄老年人等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以此稳步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
大力发展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看点三:强化“抗灾救助”作用。“十三五”时期,山东保险业将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工程保险、国内货运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完善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政策措施;针对自然灾害特点,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争取国家巨灾保险政策支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扩大社会治安保险、见义勇为保险范围,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企业和居民灾害事故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看点四:推动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山东保险创新星火计划”,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的地方性保险产品,减少同质低效竞争,拉动保险需求增长;探索建立保险创新示范区;深化保险业与相关行业的合作,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产品和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
看点五:加强保险服务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广泛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促进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网络、自助、门店、理财顾问等新型销售模式;积极推动网上销售、远程理赔等新的服务形式,提升自动化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推动保险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在经营方式、产品设计、保险服务上更加贴近市场,挖掘客户需求,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改进业务运行及考核模式,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鼓励具有集团化和专业化背景的保险公司实现差异化经营、特色化发展,提高保险行业竞争力;深化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意识,在经营管理中体现社会责任。
( 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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