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给居民提供医疗保障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公平使用公共资源,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医疗照顾”作为制定医疗卫生政策的基本理念,高度重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2015-2016香港财政年度财政预算中,香港卫生预算706亿港元,占政府总开支的16%,仅次于教育和基础建设,占当地GDP约 5.5%,远低于全球8.6%的平均水平及高收入国家11.6% 的水平。与此同时,香港人2015年的平均寿命,男性为81.24岁,女性为87.32岁。香港的婴儿和产妇死亡率属全球最低之一。这些数据充分说明香港医疗保障制度“低投入、高产出”。
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香港负责医疗保障管理的决策部门(香港卫生署)和执行管理部门(香港医院管理局)分开,防止政府在医疗领域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一、香港卫生署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下属的卫生署(为政府部门,雇员为政府公务员)是政府的卫生事务顾问,也是执行政府卫生政策和法定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疾病预防及控制、诊所及私立医疗机构注册、健康教育和促进、中医药事务等方面职责。
二、香港医院管理局
香港医院管理局(以下简称“医管局”)是1990年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成立,为非政府部门的公立机构(类似于内地的事业单位)。自1991年12月起,医管局负责管理全香港公立医院及相关的医疗服务,并通过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医管局的宗旨是就巿民对公立医院服务的需要,以及为照顾有关需要所需用的资源,向香港特区政府提供意见;并以所得的资源,提供足够、高效率、妥善和达到国际认可最高水平的公立医院服务。在香港,公立医院不具备法人地位,其基建、大型设备及5万港元以上的药品采购等事宜由医管局统一负责。2016年,医管局的预算为515.9亿港元,同比增长3.4%。
医管局大会成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命。现有大会成员28名(包括主席)。为协助大会有效发挥其角色及行使职权,大会成立11个专责委员会(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紧急应变策导委员会、行政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资讯科技服务管治委员会、中央投标委员会、医疗服务发展委员会、公众投诉委员会、职员上诉委员会及支援服务发展委员会)。
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赋予的权力,医管局共有雇员超过7万人(含医生),可确定所有雇员的薪酬及服务条件。面对具有竞争性的国际市场,为行政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而确定薪酬条件,旨在吸引、激励及挽留高素质人才。
香港的医疗服务体系
香港的医疗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成为“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二元医疗体系”,由公立和私立医疗系统组成的“双层”医疗架构。
2012/2013年度,香港总医疗开支1,121.44亿港元,按融资来源及功能划分,政府总支出533.54亿港元,私人支出587.9亿港元。其中,公立医疗服务的费用约93%由政府负担。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全港88%的住院服务、42%专科服务和21%全科门诊服务。私立医疗机构提供12%的住院服务、58%专科服务和71%全科门诊服务。
医疗体系设置实现“小病进私立、大病进公立”。公立医院提供给急需的市民使用,主要以收治大病、重病、急病为主,门诊病人不是其主要服务对象;而私立医院则因为方便、快捷、服务周到,颇受门诊病人的青睐。香港市民在公共医疗服务方面的待遇平等,不会因身份不同而待遇不同。居民可以少花钱在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但需严格执行双向转诊,也可以多花钱享受私立医疗机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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