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警惕养殖投资非法集资陷阱

2024-02-27 16:28:05

为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现推出重点领域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系列专刊。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以高息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融资的行为。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案件回溯

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虚假“养殖项目”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614万余元。

不法分子作案手法具体为:先成立一家名为“XX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对此空壳公司进行虚假包装,通过租赁办公室等方式伪造其有经营场所及业务。不法分子在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不具备吸收资金资质以及并无养殖实业的情况下,开展“投资家畜家禽生态养殖项目”, 并承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不法分子的团队主要通过电话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聚餐旅游和参观养殖场等方式虚假宣传,虚构公司经济实力、夸大养殖项目发展前景。同时以高额返利、投资奖励为饵,以中老年人作为主要对象向社会公开宣传,继而以空壳公司名义与338名投资人签订了《会员卡消费充值协议书》共计479份。直至因资金链断裂不能兑付投资人的本金和每月返利而停止营业。

风险提示

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提示您,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在面对不法分子抛出的所谓高利诱惑时应持警惕之心加以甄别:

一是要查验资质。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范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二是要对比收益。不法分子向社会公众承诺的收益率往往都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及正规理财产品收益,遇到“高利”回报项目时一定要与正规银行机构的产品收益进行对比,以免上当受骗。(本文由平安人寿山东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