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支:陵县支公司进行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宣导
2024-11-29 17:04:33
本月,陵县支公司利用晨会进行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宣导——警惕!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可能触犯洗钱罪。
案例讲述被告人王某,曾是保险公司讲师,机缘巧合认识某财富投资公司老板蒋某,后被其邀请进入投资公司任职,任职后蒋某提出让王某提供自己银行卡为公司所用,同时以提成加以诱惑,后其让年近80岁母亲办理了一张大额转账功能银行卡上交为公司所用。不久后公司资金链出险问题,老板蒋某跑路,后由公安机关提起诉讼,王某因翻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警示:
银行卡及其账户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卖、出租、转借,即便是提供银行卡给“亲朋好友”,也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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