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支公司开展2022年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精神和银保监会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源头防范能力,根据《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庆云支公司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庆云支公司召开专项会议,全员参加。
会后机构通过门店海报张贴、悬挂条幅、朋友圈宣传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宣传,大力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项工作,宣传非法集资行为必备三要素。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2.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通过本次活动,机构全员再次加强防范意识,做好投资者及客户防范宣传,确实做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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