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新规学习
1月3日,银保监会印发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简称《规则》),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根据监管及分公司部署,我公司于1月9日组织全体员工新规内容进行学习。
《新规》明确了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应当披露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产品特征、利益演示和犹豫期退保三个内容。
分红型保险产品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保证利益演示和红利利益演示两档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用于利益演示的利差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
关于“利益演示”内容,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为两档利益;保险公司对万能型保险产品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最低保证利益演示和万能结息利益演示两档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用于利益演示的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最低保证利率和4%。
关于“风险提示”,保险公司应当提供灵活交费方式的,还应当特别提示投保人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关于“风险告知”,保险公司向个人客户销售万能型产品时,应当通过问卷等形式对投保人进行风险告知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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